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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广播室管理制度

时间:2015-04-20 浏览次数:4431

成都信息技术学校

校园广播室管理制度

学校广播室承担着学校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、教育的重要任务,由学校有关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,为保障校园广播室日常工作的开展和维护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校园广播室应有专人管理,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入内。保持播放控制台、设备和机柜的清洁卫生,随时维护好广播室清洁,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。

二、校广播室所有设备设施系学校公共财产,不得将广播室设备归于个人或作其他私人用途,不得擅自将广播室交他人看管和使用。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,若有损坏或丢失要相应赔偿。

三、工作人员应掌握校园广播系统的基本结构,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广播系统和终端设备,掌握基本维护知识,保障广播系统的正常使用。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损坏要进行相应赔偿(赔偿金额参照附件1执行)。

四、播放控制台,播放设备等放入专用机柜,连接线缆规范、安全摆放,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动。智能广播系统的电脑必须安装杀毒软件,不得随意接入互联网,做到专机专用。禁止在广播室内使用非学校安装的电器。

五、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。播出的节目要讲究思想性、教学性、知识性、艺术性,不得播放与学校工作无关的节目。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,播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,对播放节目内容和质量做好实时监听。播放内容出现意外,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中断播出,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。

六、针对学校重大活动任务,有关部门或人员应提前一周通知管理员做好准备,管理员应提前2天对广播系统进行检查,做好准备。

七、广播员要热心为全校师生服务,虚心听取意见,不断改进服务质量。每次播出后及时做好有关记录。

八、管理人员须经常进行安全检查,做好防盗、防火、防漏电等工作,防范于未然。

九、播音人员应做好设备使用登记,每次播音结束后填写《设备运转情况表》(见附件2)并存档备查。

成都信息技术学校

校园广播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