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
组织人事处职责范围组织人事处是在党委领导下,负责学院党的组织建设和全院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
1、了解和掌握党的组织状况,做好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。建立健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
2、按德才兼备的原则,做好干部的考察、培养、使用和选拔工作。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、年轻化、知识化和专业化。
3、做好离休老干部和落实干部政策工作。
4、办理干部的任免、调配、奖惩、审查等手续:处理有关组织
方面的来信来访。
5、做好党内统计工作,及时填报统计资料表册。
6、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的收缴、管理工作。
7、保管好档案,做好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、转递工作。
8、负责全院的人事调动、退休、退职、返聘、临时工的聘用工作,招聘新教师,招收新职工及转正定级等项具体业务工作。
9、负责工资基金管理,工资调整,临时用工工资,加班工资,
晚班工资,各种津贴、奖金发放、请销假、探亲假管理等项具体业务工作。
10、负责学院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、教师资格认定、年度考核具体业务工作。
11、报干部年报、工资报表、教育基层报表等各类报表。
12、动纪律和考勤工作。
13、理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。
14、工奖惩的具体业务工作。
15、成院党委、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成都信息技術学校党支部